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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学位证办理申领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3-03-14 08:59:05 点击:

学位申报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贵申请人档案材料(包含毕业生毕业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院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属于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在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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