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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考生必读

发布时间:2013-04-04 08:29:27 点击:
政策规定:“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是自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按照一定比例计入
考生最终成绩,考生参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其考试成绩分成两部分:
课程总成绩 = 30(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70%
报名资格:已注册的各类自考助学班在籍考生 试点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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